在實際使用中,會碰到一時買不到合適潤滑油的情況,相應的新油品試制或生產沒有跟上,不得不用其他的潤滑油代替。潤滑油脂的混用代用只是以防不時之需,還要注意使用安全。如沒正確選用油脂,可能會導致設備發生潤滑故障。那么,混用代用油脂需要遵循哪些原則?
1、 潤滑油的代用原則
1)盡量用同類油品或性能相近,添加劑類型相似的油品。
2)粘度要相當,以不超過原用油粘度±25%為宜。一般情況,可采用粘度稍大的潤滑油代替,但精密機床用液壓油,軸承油則選用粘度稍低些的油品。
3)質量以高代低,即選用質量高一檔的油品代用,這樣對設備潤滑比較可靠。這樣既可以延長使用周期,有經濟劃算。
4)選擇代用油時,還要考慮環境溫度與工作溫度,對工作溫度變化大的機械設備,代用油的粘溫性要好一些;對于低溫工作的機械,選擇代用油的凝點要低于工作溫度10℃以下; 而對于高溫工作的機械,則要考慮代用油的閃點要高一些,氧化安定性也要滿足使用要求。
使用中要加強監測,隨時掌握油品質量變化情況,油耗量,設備的摩擦、磨損、腐蝕、噪音、溫升、等情況,以便發現問題,及時采取措施。
2、潤滑油的混用原則——混用也一樣,一般情況下都要避免。
1)同類產品質量基本相近,或者高質量油混入低質量油
2)需要調整油品的粘度等理化性能。采用同一種油品不同牌號相互混用,如HL-32與HL-68液壓油摻配成46號。
3)不同類的油,兩種都沒有添加劑時可混用,或者只有一個有添加劑,又或者是兩種油的添加劑不會相互反應,這些情況都是可以混用的,只是,混用之后油品的質量會有所下降。
對于不了解性能的油品,如果確實需要混用,要求在混用前作混用試驗(如采取擬混用的兩種油以1:1混合加溫攪拌均勻),觀察混合油有無異味或沉淀等異常現象,如果發現異味或沉淀生成,則不能混用。有條件的單位,最好測定混用前后潤滑油的主要理化性能。
注意事項
①軍用油、專業油料不宜與其他油混用
②內燃機油添加劑種類繁多,不建議混用
③有抗乳化要求的油品不得與無抗乳化的油品混用
④抗氨汽輪機油不得與其他汽輪機油(特別是加烯基丁二酸防銹劑的)相混
⑤抗磨液壓油,不要與一般液壓油等相混,含鋅抗磨、抗銀液壓油等不能相混
3、潤滑脂的混用
1、對同一廠生產的同類型、不同牌號的潤滑脂可以相混合,混合后質量變化不大。但如果原來的潤滑脂已氧化變質,因其內含有大量的有機酸和雜質,此時就不能與新潤滑脂混合。所以在換潤滑脂時,一定要將零部件上的舊潤滑脂清洗干凈后,才可重新加入新的潤滑脂。
2、稠化劑相同、基礎油相同的潤滑脂基本可以相混合。一般來說復合鋰基脂可以同鋰基脂相混合,但混合脂的滴點僅體現為鋰基脂的滴點。
3、含硅油、氟油的合成潤滑脂一般不能同礦物潤滑脂相混合。
4、若不了解兩種脂是否可以相混,那就有必要請專業實驗室進行兩種脂的相容性試驗,決定是否能混合使用
最后,潤滑油脂的代用、混用使用過程中,要注意加強監測,隨時掌握油品質量變化情況,油耗量、設備的磨損、摩擦、腐蝕、噪音、溫升等等,發現問題,即時處理。